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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農業綜合企業於市場越來越受歡迎,監管當局已著手收緊農業綜合企業系統中未完成的部分和有可能出現的漏洞。在考慮其他資產類別中那些獨特的農業/生物資產,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緊密合作,以協調有關農業綜合企業的會計準則。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初版於2000年12月發佈,並於2003年初首次被應用。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發表後,各個國家已有趨勢將各自的農業/生物資產的會計準則作修訂以遵守國際會計準則,對這一類別的資產亦持有相同的看法。而最新修訂的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 - 農業篇已於2012年1月發表及生效。
生物資產定義是“一種有生命的動物或植物”。生物資產會計的一般原則往往涉及一種生物在其生物迴圈中資產的成本、認可性、公允價值和價值的改變。有見及此,我們準備了世界各地中主要地區於農業/生物資產的會計處理方法上所使用的會計準則概覽表以作參考之用。
如要詳細閱讀最新的“農業/生物資產會計準則概覽表”,請 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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